第二学位与双学位的区别:1.第二学士学位的培养目标。
第二学士学位,在全日制本科教学中,属于把学校主体教育和行业转型升级为高等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第二学士学位下设本科教育专业、本科专业和高职专业四个批次,春季招生。培养目标:具备学科特长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2.第二学位培养方式。
双学位培养采取“学位立优、学院创优、联合培养”的培养模式。
其中,申请学位和确定毕业专业,应当在学校批准的本科生招生专业范围内就读。
六、转入与培养。
一转、接、免。
1.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2.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政策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计划。
二、学籍变更。
1.被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和《湖北民族教师资格教育 师 育考试违规处理暂行办法》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2.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报名条件和办法与三峡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专升本学生的规则一致。
3.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普通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新生入学护士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科目、录取资格,不安排入学手续。
3.新生报到时,须提供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4.新生入学手续由考生所在高职专科所在学校负责办理,“专升本”新生入学体检和身体复查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方式,不接收其他任何大神组织的说法。
5.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时将按考生英语四级成绩、专科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确定录取名单。对联合培养专业,各专业录取成绩不超过拟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