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了做好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本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天津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96。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翠亨路389号。
邮编:300160。
第十条 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塘区翠亨路6号。
邮编:300166。
第十一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十二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代码:14414。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天津医科大学天华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资格与计划有关的高校、机构和个人合作。
第十五条 学院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天津市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津医科大学天华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天津医科大学天华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四条 天津医科大学天华学院2022年高职升本科招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职学习期间期间表现良好,成绩合格,且为首次报考专升本;。
三身体健康;。
四报考专业需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要求,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天津医科大学天华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委员会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4.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5.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所属的考试且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第八条 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