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志愿不是所有院校都能填的,只有通过调剂录取才算进正式志愿。
志愿填报时,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采取传统志愿设置,即设置一个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各设置二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本校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志愿。高起专层次采取平行志愿设置,即院校志愿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征求院校志愿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各设置二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本校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志愿。
填报志愿时,先设置“A”院校志愿和“B”院校志愿。
“A”志愿可以填“C”或“C”,也可以填“D”。
考生在填报“A”和“B”时,要保持同一层次的志愿。本科填报“A”,专科填报“B”。
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本人就读院校的招生专业,不能跨学科报考,同时报考医学门类专业如需调整录取,可在第一阶段填报“A”和“B”两个批次中选择其中一个批次录取。
填报志愿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考生的录取进行审核确认。
3.网上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信息填报、确认、提交审核、缴费等。
免试生、申请照顾类考生、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如免试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于9月4日9时前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复印纸,于9月4日9时前将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到报考院校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考生须按要求在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高起专、高起本报名考试科目。
高起专、高起本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要求的语种进行选择。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以下简称:史地),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以下简称:理化)。每门满分150分。
(1)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史地。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