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考委,有关主考学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行政管理等考试课程设置的意见》,为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充分发挥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和非自学考试专业办学的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清单》和《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公布如下:。
1、调整专业名称和代码。
2021年12月1日前,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和代码调整为“12**”。具体名单见附件4。
2、专业考试计划调整规则。
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有关学院将根据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修订专业考试计划。调整专业的原则如下:。
1、文史、理工、经济、管理类专业不得设置自考专科专业。社会专业必须调整,但各专业的课程和学分不能相互转移。
2、同一专业的毕业条件不得少于7学分。(实践考核须全部合格)。
3、各类考试以新老课程标准执行。
4、停止考试后,旧课程的合格成绩不再有用于成绩和学分。
5、老考生已经考过的合格成绩,旧成绩仍然有效。如需使用新旧计划,考生需调整后再申请。
6、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有一个修订,也可以改换,如将暂停考试的部分课程设置在现行课程考试的基础上调整为相应课程考试。
考试计划也应按照教育部颁发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另发。所有考生应该明确的是:在我国现行的考试计划下,不同专业考试计划的使用对象不同。因此,各专业的考试计划也应该根据有关规定而不同。
专科和本科考试计划的关系如下:。
1.考试计划的管理分为三部分: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课程学分。
考试计划对考试的重要性、作用和局限性,在自学教材时应该有明确的认识。自学考试的考试大纲是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依据自学考试的特点,。
以纲要的形式明确课程学习与考试的内容和范围,规定课程考试标准并使考核要求具体化的文件,是指导个人自学、社会助学、课程考试命题的依据。
2.各门考试课程均有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考生在自学过程中,一定要读懂开考课程的考试大纲要求,什么是识记的内容,什么是了解的内容,什么是要掌握的内容,什么是综合运用的内容,什么是需要教材以外补充的内容,考试大纲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3.考试大纲中要求考生理解、掌握、综合运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