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较好民办大学,简称福建大计。位于福建厦门,是国家海洋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高校,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福建历史悠久,由吴忠和张伯苓于1910年创办的福建官立大学,近代中国早创办的几所“官办大学”之一。1912年创办的福建私立“五明大学”,有一百多年办学历史。
学校建校以来,秉承“博雅、励学、笃行”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声誉和社会影响不断提升。在福建省乃至全国率先举办了独立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是福建省第一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学校代码:13296国标。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条 学校概况:学校现有校园占地760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其中,生态及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馆藏资源总量达1030.04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40.64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99.98万册;设有11个二级学院,开设51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六条 学校按照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贵州省教育厅统一情况下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于2月25日前将公布我校分专业的计划招生简章,将招生计划向有关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向社会发布,学校不再具体向考生发布。考生可以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或直接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查询。
第七条 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由我校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和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工作执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和贵州省教育厅的规定。考生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的录取率由学校根据实际参考人数与计划数相结合的比例确定。
第八条 招生计划按照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计划执行。
第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体育教育、运动康复、汉语言文学、商务英语、英语、商务英语、英语教育、应用英语、英语教育、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财务会计教育、电子商务、旅游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商务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商务日语方向、旅游英语、应用日语商务日语方向、旅游英语、应用日语方向、旅游英语商务日语方向、旅游英语酒店管理方向、会展策划与管理方向、文秘专业和会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