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的主要实际工作者,是院长(所长)做好研究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院长(所长)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负责做好研究生的入学注册、报到工作,发放研究生校徽、学生证等。
3.协助院长(所长)做好研究生的学籍处理工作(退学、休学、提前或延期毕业)。做好研究生学习纪律与考勤管理工作。
4.编排研究生专业课课程表,组织研究生选课。
5.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包括研究生所修课程的学分计算和成绩审查、登录工作。
6.负责收齐与检查本院(所)各学科制定或修改的培养方案,以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学籍表、社会实践鉴定表与小结、教学实践表等并按时报送研究生院。
7.协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好审批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硕士点、博士点的有关事宜。
8.协助院长(所长)做好硕士生中期筛选考核、博士生开题报告与综合考试。
9.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后有关材料的检查与送审、整理与存档工作。
是需要两个一致的,因为学位预警通常是由两个或更多领域的专家评审后作出的决定。
这些专家在各自的领域内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对论文和论文答辩的综合评估,得出判断结论。
因此,需要至少两个领域的专家来达成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学科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言。
硕士论文送审75分是b等级。
硕士论文委托第三方进行双盲评审,每篇论文共送审3票。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23〕1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统一要求,现将评审结果公布。
这个是组织学位授予的不同学院的学位委员会,一般是由这几附属医院的教学负责人组成。南方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设有35个专业,老年医学、临床遗传、重症医学、老年医学、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等
北京大学2023年戏剧(歌剧艺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招收戏剧(歌剧艺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能够适应社会需求,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能够胜任国内外歌剧院团、高等院校、文化艺术研究、管理等机构的歌剧及音乐剧表演、创作、教学、科研、制作与管理等工作。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戏剧(歌剧艺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名,分为歌剧表演、歌剧史论、歌剧制作与管理和音乐剧表演4个研究方向。本年度采取普通招考的方式招生。
一、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学籍。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二)报名
1、有关我院本年度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 三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
2、英语二
3、戏剧概论
4、歌剧史
(四)复试安排
1、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2、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复试为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4、各研究方向复试内容包括:01歌剧表演方向,复试为综合面试加表演;02歌剧史论方向,复试为闭卷笔试加面试;03歌剧制作与管理方向,复试为闭卷笔试加面试;04音乐剧表演方向,复试为综合面试加表演。
5、考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6、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三、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四、学费
学费总额为3万元人民币,分3年交清。每年学费为1万元,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缴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住宿及费用自理。
五、转档与就业派遣
研究生院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院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受理)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
1、学制与学习时间
第一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制。在校学习时间实行弹性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3年,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3~6年,直博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4~7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5年。
第二条研究生达到在校学习时间的最长期限时,应以毕业、结业、肄业和退学处理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研究生毕业证书按答辩日期填写,结业或肄业证书按发证日期填写。
2、毕业
第四条研究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合格后,一般情况下,硕士研究生从第四学期后半学期、博士研究生从第六学期后半学期、直博生从第八学期后半学期开始可以申请论文送审和答辩。
第五条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的要求和程序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毕业答辩的要求如下:
(一)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合格;
(二)至少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此时,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在核心期刊或更高级别的期刊上发表与毕业论文密切相关的以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1篇;
(三)完成博士毕业论文。论文工作量和字数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当,且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学位论文规范。
第七条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审批表;
(二)学院负责博士毕业论文送审,评审人由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
(三)专家评审意见返回学院并全部同意毕业答辩者,由主管院长审批后,答辩秘书将所有材料送研究生院学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毕业答辩。
(四)毕业答辩委员会由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院外专家至少1名,指导教师不得担任委员,但应参加答辩。在答辩中,指导教师除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参与提问和听取答辩外,须回避答辩委员会的评议阶段,不得参与答辩委员会决议的讨论。
(五)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或委员同意毕业者,经学院院长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核准,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与申请毕业答辩合并进行,按照申请学位答辩的要求和程序申请。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与申请毕业答辩可以合并,也可以分别进行。合并时,按申请学位答辩的要求和程序申请,不合并时,申请毕业答辩的要求和程序按上述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九条研究生按照学位答辩程序申请时,答辩通过,或答辩未通过、但三分之二或答辩委员会委员同意毕业者,经学院院长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核准,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条研究生学位答辩通过,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经学位答辩未获得学位者,硕士毕业生可在一年内按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再申请一次硕士学位,博士毕业生可在两年内按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
第十二条经博士毕业答辩而毕业者,毕业后两年内可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答辩。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3、结业
第十三条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习内容,成绩合格,且德、体合格,仅论文未达到毕业标准,因故需要离校,经本人申请,学院院长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十四条对于我校硕士研究生结业者,结业后一年内,通过修改或重作学位论文,若达到了学校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可再申请一次硕士学位答辩。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达到毕业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对于我校博士研究生结业者,结业后二年内,通过发表论文、修改或重作学位论文,若达到了学校博士学位申请条件,可直接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答辩;若达到了学校申请毕业答辩的条件,可申请毕业答辩一次。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博士学位证书;达到毕业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因中期考核未获通过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办理退学手续,但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变更为按硕士培养,达到博士结业要求与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后,准予博士结业,由学校发给博士结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4、肄业
第十七条研究生学满一年,因故中途退学时,或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必须退学时,经本人申请,学院院长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作肄业处理,由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第十八条因违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的研究生,学校不发给肄业证书。
第一条 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05年7月修订),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请提前毕业系指三年学制的学术型研究生提前一年毕业(其所在年级按取得学籍后计算)。
第二条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品德良好,学分严谨,无违法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
2.在校学习时间已满一年。
3.已修满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课程,学位课考试成绩优良
(百分制课程在80分),选修课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
4.所有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均无重修或者补考。
5.通过中期考核和论文开题报告。
6.通过宁夏大学学位英语考试。
7.非外语专业的研究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外语专业的研究生,第二外语为日语的须通过国家大学日语四级考试,第二外语为德语的须通过国家大学德语四级考试,第二外语法语的须通过国家大学法语四级考试。
8.科研方面成绩突出,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达到下列要求之一者:
以宁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出版社(含省级),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一部(含一部)且署名第一名,其中人文社科类学术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学术专著不少于10万字以宁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科学引文索引》 (SCI核心板)源刊或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源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含一篇)且名第一名(录用通知无效);
以宁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宁夏大学认定的国内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二篇(含二篇)且署名第一名(录用通知无效);
以宁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一项且署名第一名。
第三条申请时间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毕业生资格审查前,即每年9月1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第四条 审批程序
1.满足上述条件,拟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指导教师审查其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根据该生的实际表现,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2.申请者所在培养单位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并签署意见;
3.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将申请者相关材料(申请表、成绩单、中期考核与论文开题材料、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等)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
4.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经主管校领导审定,上报自治区教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次年三月份向报考大学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学士学位由自考办初审其资格后送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南京林业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申请,符合条件、过期未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
2、南京林业大学自考学士学位怎么申请,还需要各院、系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提交报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由自考办汇总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在审核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4、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将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