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是
1.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
2.
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具有南京户籍;
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
你好,一共有四种
四种落户南京的主要方式
购房入户,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
投资入户,个人投资须100万元
投靠入户,俗称“三投靠”
大中专毕业生入户,本科学历可先落户后就业
“按照现有的规定,目前落户南京主要有四种方式。”据南京市公安局户政处有关人士介绍,这四种方式分别是购房、投资、投靠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入户。其中,购房入户最简单最直接,即,在南京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可以在南京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但每套商品住宅房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看看现如今的房价,对于这个最简单的方式,得有钱才具操作性。(根据我的经验“纯属参考”最好在江南买房【除栖霞,江宁和高淳,溧水两个县】不然不同的户口的待遇不同)
投资入户的规定也比较明确。个人在南京投资100万元,在南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宁落户;外商,港、澳、台胞在南京投资20万美元,其亲属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允许1人来宁落户,每增加10万美元可增办1人。
投靠入户指的是俗称的“三投靠”,也就是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和子女投靠父母。现在的规定很简单,属投靠配偶的,投靠人不受年龄、婚龄条件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而对于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入户,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在南京先落户后就业。大专院校的毕业生被南京市的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两年,中专校和技校的毕业生被南京市的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三年,依法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障,实际缴费满两年,允许其本人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直系亲属处落户。
此外,对于在南京市获得市级“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户口来宁落户。
一、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租房。
江南大学在职研究生要户口吗(江南大学在职研究生要户口吗知乎)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
2.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提交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家庭成员婚姻情况证明;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书和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所需的其他材料。新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完备;
2、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
3、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1、申请对象为经市政府认定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日制院校本科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2、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3、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6、家庭拥有车辆情况在规定标准以下。
7、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和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
8、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和交易记录,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连续缴纳2年社保的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