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及所有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执行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复试分数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满分为500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初试成绩应达到249分(参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满分为300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初试成绩应达到150分。
医保改革方案是无论在职职工还是退休职工都可以在门诊报销了,报销比例60%左右,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不同。
第二部分改革是往医保卡内返现额度的变化,分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两种。在职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个人医保卡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划入统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职工,原则上按照退休职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养老金基数的2%划入,不再是以本人养老金作为基数。
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晋财教〔2017〕153号),可获省级相应财政补助的,按照补齐原则,每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3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
租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3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月1000元。
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2023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来并工作当年补贴18000元。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1.5万元补助;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
补助按年度申报,发放时间均为2年。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太原市生育津贴2023年的新标准具体为:在使用生育保险之前已经参保(职工医保)1年且处于在职状态,还在缴费状态,不欠保险。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准生证(复印件即可),出生证,出院证,出院发票。带上材料,去参保所在地报销,即可取得生育津贴。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它是存储备用基金的一种形式,以此为基础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于1992年。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约14.6万亿元,扣除提取总额后的余额约5.8万亿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目前,全国各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最高不得超过12%。本文将为你详细解读关于西安公积金缴纳标准比例及上限调整政策相关信息。
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20238元,下限不得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
6月19日获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23年度(即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上限不得超过20238元,下限不得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
缴存基数
自2023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8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具体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还包括按月、按季、按年发放的属于工资总额范围的奖励性工资。
2023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3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上限不得超过20238元;下限不得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六城区和古交市1700元,清徐县1600元,阳曲县1500元,娄烦县1400元)。
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随意降低缴存标准。单位不进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的,在办理2023年7月份的缴存业务时,应提交书面说明,并按照相应程序审查核实。
缴存比例
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按原标准执行。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太原市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相关事项的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明确计算精度。职工月缴存额必须四舍五入到元(职工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后相加得出职工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额为4849元(其中:单位2425元,个人2424元)。最低月缴存额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为170元(其中:单位85元,个人85元);清徐县为160元(其中:单位80元,个人80元);阳曲县为150元(其中:单位75元,个人75元);娄烦县为140元(其中:单位70元,个人70元)。
调整方式
本年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方式以互联网渠道办理为主,柜面办理为辅。
在互联网渠道办理方面,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大厅(有密钥版、无密钥版)功能的单位,单位专管员可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基数和比例调整。
在柜面办理方面,单位应填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并制作《缴存额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管理部前台柜面进行调整。
各单位应在办理2023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太原地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