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我市在职参保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起,由原先的每年1月1日一次性全年预注资调整为每月注资。计入标准:每月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注入个人账户。
在职人员和选择代扣代缴的自由职业参保人员在每月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到账后自动按月注资,一般会在当月15号以后,最晚至次月6号,在此时间段内到账均属正常;选择每月手动缴费的自由职业参保人员,一般会在缴费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到账。
人员接续缴费:指的是员工社保由外地转入的缴费信息。人员续保:指的是员工在本地,下家单位接续上家单位参保。其主要区别在于:人员接续缴费情况发生在员工缴费地区发生了变化的时候;人员续保则只是缴费单位发生变化,而缴费地区没有变化。
如果是在职职工,从工作之日起,单位就应为其进行社保登记,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社保,除了养老保险、还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由于职工社保是单位缴纳一部分、员工自己缴纳一部分,并且单位承担的费用是员工的2倍多,员工的缴费压力还小很多,等到社保缴纳累计满15年、职工到达法定退休...
天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今日发布《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3930元,最高标准为20331元。应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通知自2023年12月执行。
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
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930元。
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
5.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930元。
6.相关部门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6777元。
7.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8.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趸缴费月基数按照8324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