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入户条件
本科学历入户
1、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及(应届毕业生无须提供社保)
硕士学历入户
1、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硕士学历、学位及(含在职研究生学位)
4、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及(应届毕业生无须提供社保)
本科学历(中职职称)
1、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本科毕业证+中职职称
4、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及
技能入户条件
高级技师(一级)入户
1、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初中及学历
4、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及
5、所从事工作须与证书工种一致
技师 (二级)入户
1、无犯罪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高中或中专及学历
4、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及
5、所从事工作须与证书工种一致
紧缺工种(三级)入户
1、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高中或中专及学历
4、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及
5、在广州连续居住满2年及
PS:2017年11月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意见稿,未来人才引进年龄或将放宽5岁。具体变化可点此了解→重大变化!广州满85分才能申请积分入户,引进人才入户年龄放宽5岁!
积分入户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3、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积分累计满60分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详情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年龄为本科生24周岁以下(即199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5.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从本地人员中招录”的专门职位,应为职位所在地级市生源,或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父母、配偶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在职位所在地级市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的人员。其中,部分县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考。上述有关户籍要求应入户满3年。
(3)报考“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应为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限报服务(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机关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1月29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年龄为本科生24周岁以下(即199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5.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从本地人员中招录”的专门职位,应为职位所在地级市生源,或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父母、配偶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在职位所在地级市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的人员。其中,部分县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考。上述有关户籍要求应入户满3年。
(3)报考“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应为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限报服务(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机关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2023年应届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须以最高学历报考)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
(四)具有大专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门职位(在职位表中注明“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考生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在广州市服务或具有广州市户籍(生源),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门职位(在职位表中注明“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应为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且已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且退出现役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的需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由广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具有广州市户籍(生源),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年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7日。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开除(党籍、团籍、公职、高等教育学籍)处分的人员,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未满最低服务期及违约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