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高层次的音乐专业人才,具有深厚的音乐理论功底和丰富的音乐实践经验,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能够在音乐教育、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管理等领域从事高水平的研究、教学和实践工作。
1.公共课程
公共课程包括音乐文化史、音乐学研究方法、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音乐管理学等,旨在为研究生提供音乐学科的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
2.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包括作曲、音乐表演、指挥、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等,旨在深入研究音乐学科的专业领域,培养研究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3.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包括音乐美学、音乐技术、音乐产业、跨学科研究等,旨在拓展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和跨学科研究能力。
1.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含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公共课程学分不少于8学分,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16学分,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
2.课程成绩
研究生必须参加所有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课程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论文要求
研究生必须完成一篇学术论文,并通过答辩。论文需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严谨的论证和表达能力,以及对音乐学科的深入研究和探索。
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高层次的音乐专业人才,为研究生提供全面的课程设置和严格的课程要求。我们期待着更多的优秀音乐人才在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教育中茁壮成长,为音乐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